上大学时我们班有四大酒仙、四大酒鬼,我不在其中。 在我们这个经常把人喝到医务室的班级里,要排名前八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也没做过太认真的努力。但缺乏成为酒仙的野心,并不妨碍我随大流与重量级酒徒们共谋一醉。 那时我们常喝的是又辣又冲的劣质白酒,既省钱又江湖,惟一的缺点是很豪放的猜拳作乐之后,总得狼狈不堪地抬着一两个酩酊的同伙,在无数女生的注视下,踉跄回宿舍。喝啤酒则是少有的奢侈,一般要遵循以下程序:一、汇款收到;二、瘾发;三、暗地约人;四、分头出发;五、菜多肉少;六、不能管够。 毕业时分,喝酒之风极度猖獗,大家以即将分离为借口,大肆纸醉金迷,更兼裹带三四名女生于其中,一干人等更显得豪气干云。只可惜大家的口袋每天都象刚洗的,既干净又空洞,见到饭馆就自卑,只好老下脸找相熟的老板赊酒,就这样打打停停地喝了一个月,众人才开始各奔东西。 酒鬼之一的老奶留昆不成又情场失意,心灰意冷之余就想不辞而别。正在忙着各自前程的同道得知消息,奔走相告,从四面八方赶至火车北站,二话不说,拉老奶当街一坐,大家团团围坐一圈,打开酒瓶就做相敬如宾状,惹得围观人群议论:是不是中国足球队冲出亚洲了? 那日发车的时候老奶已大醉。 在我的记忆里,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全伙同醉。 工作后我就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得早睡早起吃好喝足,不能累着紧张着,更不能喝酒。老奶来昆明,我只好以饮料相陪,他酒醉后批评我“不好玩了”。 很冷静地看着别人喝醉,的确是一件不很好玩的事,我只好忘了医生的嘱付,杀到他所在的城市,醉了一次给他看,心里才平衡了些。醉后,老奶教育我:“医生总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害你,他们不准你抽烟,不准你喝酒,不准你吃肥肉,甚至不准你吃盐,都听他们的,你不如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算了。” 其实我也以为循规蹈矩是一种可耻的生活状态,但喝酒不仅凭身体,还得讲环境,总是和一群伪装得很好的大灰狼在一起吃饭,喝酒就成为一种装饰,不喝显得矫情,喝多了原形毕露之下又被别人看不起。 但老奶说:“就算你在人前装得人五人六的,但你自己难道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 (很早前写的了,自己看着文字都害臊,但那些人那些事还是不能忘掉) |
付晓海: 呵呵,我估计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但大多忘了。我只记得我们那时候喝酒时,上菜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吃的速度,除了花生米之外,桌上永远只有一盘菜
乔五:味不太好
付晓海: 第一贴,一个陈年酒嗝迎面而来
张稼文的业余: 乔五老丝第一帖![]()
先顶,再慢慢拜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