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深水醉蛇网 返回首页

菠萝头的庭院 http://www.sszs.cc/?162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网络支付新规”我的解读

热度 2已有 561 次阅读2016-1-7 15:13 |个人分类:法律| 网络

       网络支付现今已成为我们生活中时常会接触到的一种新型支付方法,网络支付也是互联网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网络支付是时下人们使用率非常高的一项互联网功能,它快捷、方便、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但是,近几年来与网络支付有关的经济案件也出现高发的趋势。


       针对这些情况,央行于20151228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自201671日起实施。这对于广大使用网络支付功能的普通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毕竟针对网络支付实际管理的法律法规在逐渐完善,这样可以确保大家的合法权益不被不法分子侵害。对于商家来说,在没有详细了解《办法》的意义所在之前,他们都是喜忧参半。下面就以我个人的理解来看看这次《办法》的出台到底意义何在。 


        首先《办法》中所指的支付账户的含义,支付账户也叫虚拟账户、电子账户。支付账户一般具有三个功能:记录预付交易资金的金额、发起支付指令、记录交易明细。例如大家所熟悉的“支付宝”、“微信钱包”等都属于支付账户的范畴。


      《办法》中明确规定今后开设支付账户需实名制。实名制虽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在《办法》实施之前国家对网络支付账户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需要实名制,而我们在注册一些知名支付平台时所提供的实名验证也仅是这些公司自己为保证安全而设立的注册要求。《办法》实施之后则意味着无论什么支付平台,要求用户在注册时必须进行实名验证。


       网络支付实名认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提高了支付平台运营商自主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用户的自我防范意识。同时网络实名认证的实施,违背用户意愿的账户开立和支付将被有效制约。也就是说,过去很多不法分子盗用他人名义开设网络支付账户和使用网络支付功能很简单,不需要实名认证的情况下,不法分子可以随意编纂他人信息进行账户开立;但今后《办法》实施之后,实名制会大大增加不法分子的作案难度,因为他们需要想尽各种办法蒙骗支付机构和商家。


       同时,实名制也为普通用户增加了维权保障。因为支付机构没有尽职尽责核实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意愿就办理支付业务,如果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网络支付实名制,也为存储在这些支付平台里的“余额”流向有迹可循,有效杜绝了不法分子利用支付账户进行洗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大家对支付账户里的“余额”一定不陌生,该“余额”不同于银行存款,因此并不受《银行存款条例》的保护,其实质是一种代表企业信用的预付价值。现在很多人因为青睐于网络支付功能的便捷,觉得银行虽已开通了网络支付功能,但是在支付时需要一些繁琐的验证操作,因此很多人更喜欢将银行存款转账到网络支付账户中便于随时使用。这些人往往在支付后并不会把剩余的款项转回银行账户,而是仍由它存储在支付账户里,形成网络商家们所说的“余额”。


       因为“余额”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存款,所以现目前很多法律法规难以对这些“余额”进行管理和规范,一旦出现网络支付账户被盗的情况,用户往往无法有效维权。同时许多不法分子也是看中了这一漏洞,利用网络支付账户中的存储功能大量转移资金开展不法犯罪活动。《办法》实施之后,这些混乱的情况将得到有效制止。


     《办法》中将支付账户划分为三种类别,要明确三种类别的账户都可以进行消费和转账,但是只有第三类账户才可以进行投资理财。第一类账户,自开立账户起累计限额1000元,例如微信里的零钱包,基础功能是转账和消费,验证方式为非面对面身份验证;第二类账户,年累计限额10万元,基础功能也是转账和消费,验证方式是非面对面和面对面身份验证都可以;第三类账户,年累计限额20万元,基础功能除转账、消费外还可投资理财,身份验证方式也是非面对面或面对面验证都可。


      《办法》将支付账户进行分类,一是将大家的账户进行分类管理,二是类别不同,身份验证的严格等级也不同,充分符合当今互联网环境的运行,小限额账户实行等级较低的验证操作,既节省时间也更加便捷,大限额账户因需要更安全的网络环境,因此需要更严格的身份验证。同时也用分类的方法杜绝了互联网上进行无保障的投资理财活动,避免用户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办法》的实施将支付账户各类别中的限额规定太死,还有很多人甚至觉得规定中的限额完全不够用,其实这是对《办法》条款的误解。之所以出现限额的规定,是因为支付账户毕竟不是银行账户存款,一旦出现资金被盗的现象,维权难度较大;其次,《办法》限额的规定也会迫使很多“懒人”打消侥幸心理,敦促这些“懒人”管理好自己的资金,不要只图一时之便而不顾资金安全问题,“懒人”作风完全在为不法分子增加犯罪机会。同时,《办法》对限额的规定,我认为也是央行希望网络支付账户里不要沉淀过多的资金,社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流动,如果大家都把钱沉淀在网络账户里,一是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长远来说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何况实体银行有一整套完整的投资理财业务体系,近年来出现的网络“余额”投资理财业务尚在发展中,许多运行并不成熟,风险也较高,所以国家还是本着老百姓的账户安全着想。


       有限额是不是让我们的网络支付不自由呢?其实不是,《办法》中限额仅针对网络支付账户而言,而银行网上快捷支付和银行网关支付并不在规定的限制之中。也就是说,当你使用网络支付账户消费时,如果支付金额超出限额规定,可以转用网银快捷支付或银行网关支付,只要您银行卡上有钱,有多少就可以支付多少,虽然便捷程度可能会降低,但我们的资金安全也将得到最大的保障。




路过

鸡蛋
2

鲜花

握手

雷人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张稼文的业余 2016-1-10 14:07
解读得好
回复 菠萝头 2016-1-16 16:33
张稼文的业余: 解读得好
谢谢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