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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第四十六章 他一再推迟归期。他决定继续往东

热度 2已有 534 次阅读2012-7-1 16:03 |个人分类:阳光灿烂(60年代生人的青春祭)| 阳光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仓皇气息。晚饭后还挟着本子上图书馆进教室的已属怪物,而几乎所有的宿舍都不会冷清,男女同学们的社交热情空前高涨,整个一幅鹊乱鸦飞的景象。

三天两头来凑热闹的还有大魏。

他从他爹的酒柜里摸了一瓶西凤酒来,说这是中国的三大名酒,却不准人帮他拧盖子,而是自己紧捂怀中――高非把杯子都洗净摆好了。原来,吱唔半天,他是要地生和刘梦轩这两小厮陪他爬对面那3号楼――哦,决意要用它炸开一个磐石般坚固的城堡的架势。3号楼,在男同胞的梦乡里那是一座多么秀美险峻、遍布宝藏的巍巍高山啊!

来到大眼睛和老虔她们宿舍,刚坐下,大魏便支使他俩下楼买烧豆腐。

“咋个不早讲,也省得跑。”刘梦轩埋怨道。

100个。”大魏说,那口气,少有的坚决。

地生愁眉苦脸,也没奈何。明摆着的,大魏似乎下了决心,要把闲杂人等支开,然后单腿跪地:大眼睛,嫁给我吧,否则我不想活了!

终究,大魏还是没整出名堂。而那西凤酒,刘梦轩自己也没尝出怎样的甘冽与醇美――应该说主要是心情的缘故。别人邀约,如今他只会陪着小抿一两口,再不像以往那样任性胡为地灌。看着他们把瓶子摔得满地,每一间宿舍都像天堂或地狱,他甚至不禁好笑:好啊,你们也有今天,你们也会烂醉如泥洋相百出。

他不想醉。懒得醉。他血管里半死不活淤积着的都是发馊的冷酒,随便冲泡尿也可以灌一瓶杨林肥。

 

不想喝酒不想写诗,无所事事,他去找阿冬。“你鼻子灵嘛。”阿冬说。阿冬在烤兔子肉。那是生物系教师做解剖弃下的一具全尸。阿冬说没问题,不曾打过可疑的针水。阿冬近来开始关心各种函授,什么犯罪社会学什么经济管理统统都去报了名。跟罗东中学同班、居家滇大的他,却竟然考不上一个诸如滇大这般可以成天混日子的鬼学校――命运,有时就是不公。

“你还不如去参军呢。”刘梦轩不以为然,“这书有哪样念场!”阿冬的父亲当过骑兵营长。不过,想参军可能也不容易。去年开始,国家就说要开始百万大裁军。

吃了兔肉,刘梦轩一个人穿过锅炉房,从宿舍楼之间悠悠走过,灯火阑珊的峡谷,那弯黯淡的月牙好像紧贴着宿舍楼的屋顶。然后沿圆通山脚,往东经过盘江石桥,他逛着下去。他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敲打着街道,而前方远处,绰约的灯影佻艳不明……

 

已经是6月,太阳毒辣刺眼。低年级给他们开的晚会,还有班级和系上的白沙河篝火晚会,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到通海秀山的夏游,校报编辑部的茶话会,各种非正式、前奏过门式的以庆祝毕业为主题的活动一个接一个,但实话实说,刘梦轩记忆里不曾留下多少鲜活印象。一切都了无生气。

时间过得太慢。

他安静地抄补笔记,誊抄导师圈改过的毕业论文,偶或朝窗外看天,要么剪指甲挖耳朵。没有风,没有成群的野鸟,没有大块的浓云,没有雷霆轰隆隆滚过天空,没有那种排山倒海、令世界倾覆的滂沱暴雨。

他觉得苦闷、无聊。他遛跶进翠湖。他素来觉得这里是好地方。汪曾祺先生说过,没有明爽安静的翠湖,昆明就不成其为昆明了。然而,时间不凑巧吧,那竹林岛乱麻麻的,一大窝子人在唱山歌小曲,吵得很。

 

瞌睡遇枕头,要么老天看他可怜吧,于是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堂而皇之地逃跑的理由。

正是一年一度要唱毕业歌要照毕业像要互赠照片要举行毕业大典要吃最后的晚餐,总之临近疯狂总动员的时候,也是毕业分工即将开始的前夕,刘梦轩接到一个笔会邀请。在杭州,遥远的东边。

“这时候出门?不适合嘛。”已经参加工作数年的一位老兄表示不解。“不能走!”他说,一副居高放远、老谋深算的口气。但刘梦轩只是跟他借钱。只剩不到一周时间,写信给家里已经来不及。

他说毕业论文通过了。“没得哪样要紧事,天天就是喝酒,无聊透顶。”

刘梦轩的毕业论文得了优。除此之外,最后一学期的考试成绩排名,他含糊听说自己属中偏下,不算太糟,比地生、大汗裤他们都好些,总之拿毕业证和学位没问题。更何况――刘梦轩也告诉那老兄――工作的事应该说也有了眉目:滇西要建电视台,来了一位叫老陈的上省城物色毕业生。二十多天前,他和地生都被双双给推荐了,那陈老师也当场表示满意。当时,刘梦轩甚至不无兴奋地写信告诉父母。那时候,做电视还是十分的诱人,连省会昆明的电视台听说也才开始试播。

除此之外,本地一家专业出版社的人也接触过他,问了点个人情况,但朝后再没消息。再早些,经大魏推荐,还有一家杂志社神秘兮兮地把他和地生等人非正式地弄去“试”了一回。没几日大魏便来通风报信,说都没有什么希望。这三桩事情,便是刘梦轩所知的、攸关他自己毕业分工的全部。

“如果有什么变故,要么有更好一些的机会――”被借钱的老兄语重心长地说,“毕业分工,事关你一辈子哩。”

刘梦轩告诉他还是想走,甚至巴不得马上就跨上火车。“我太土了,连火车也没坐过呢。”他说。对方一脸疑惑,继而恼火:“真急着要去当作家名扬天下?好嘛好嘛――我过去也不断地想这想那,虚荣心也很强……”

他去找班主任,又去找论文指导老师,再去找写作老师。他要请假,要开出门的介绍信,也还想借钱。

刘梦轩当然想成为一名诗人,像大魏那样,写出一首接一首漂亮的诗篇,被各种杂志纷纷发表――虚荣心作祟,这毫无疑问,但与此同时,那老兄不明白不理解的是,眼下,更主要的,他不想呆在学校,一天都呆不下去。他不相信眼下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反正,届时即使被发配到某个荒岛接鲁宾逊的班,即使被遣到火星上找水,他刘梦轩都乐意,都无所谓,都不会在乎。

笔会只是一周时间,但刘梦轩在外面游荡了一个月,整整地,从6月末到7月底,他乐不思蜀,忧也不思蜀。多少年后刘梦轩仍然相信,正是在自己有那么点穷途末路的时候,命运之神悄悄助了他一臂之力。

 

他瞧见青鱼在跟人狂佻地欢闹,甚至喝交杯酒。也见她跳舞,在那食堂周末舞场。不过不是她的独舞,也不是迪斯科,而是那种搂肩搭背、令他自卑的交谊舞。她很少这样的,至少以往不常见。而且她跟陌生人跳。一曲又一曲,舞伴换了一个又一个,乐此不疲。

刘梦轩心情寡淡。最后这些日子,他和青鱼已经很少逢面。

6月,芒种节气过去整整一周也就是7天之后,他从盥洗室洗涮饭缸出来,在宿舍走廊里遇见她。她是专门来找他的?不像。在那盥洗室刘梦轩差点掼了一跤,而三年前,老夫子同学曾经把眼镜掉进隔壁的便槽里。青鱼约他出去走走。

这是四年光阴中的最后一回。

依然人约黄昏的时辰,照例是圆西路、环北路,这路面上多少坑洼是被他们踩平的,多少石块是被他们磨亮的。霞光满天,一条细长的云带横刺在东边半空中,像一条红船……

只是,这回这晚,他和她,彼此说了哪些有意味或有趣的话?――“不,我只看到行将熄灭的晚霞,/殷红地映照在墙壁上。”(阿赫玛托娃)――好像没有。而且,当时有一阵子他言不由衷,整个人老在走神。散步回来,乱哄哄的宿舍太难呆了,复又出门,遇着弹吉他的那俩小弟,三人去逛夜大街,回到学校是凌晨5点。

自这回黄昏散步之后,他跟青鱼再没有单独逢过面、说过话。她也再没来找过他。只是,临近月末,在人堆里他跟她又遇过一回。那晚,在礼堂看完戏出来,自然聚合的几个人来到综合食堂找宵夜吃。这里添置了新的餐桌,窄长的松木矮桌,桌面木质是奶白色,但其间有几团肉红色的大疖疤。

他们点了面条和啤酒。青鱼坐他斜对面。三尺距离外、桌子那头的她,穿的还是那件绛红色的细花格子衬衣。

6月的日历即将撕光。这时,周围人晓得刘梦轩后天将出远门去。满怀对远方的心驰神往,刘梦轩脸上焕发出欢欣洒脱的神采。

大家吃喝说笑。

“哎,夏天要过去了,”刘梦轩说,“所有的夏天。”是的,他心里忽生感慨,说出来却既含糊又酸溜。

青鱼直眼瞅来,随后不紧不慢地:“刘诗人想说什么呀?”嘴角浮着一种嘲讽般而且是懒心无肠的笑意。

她问他想说什么?他是想说点哪样吧?可一转眼,刘梦轩觉得自己实在是无聊。

夏天要过去了。所有的夏天。

 

就这样,他自己提前毕业了。扔下那册一遍遍在读的《麦田守望者》,他提前逃离了校园。是晚上的火车。

同窗四载,周围碰上的人都友好地问刘梦轩要去多久,“一星期啊,那就还见得着呢。”某小女生,推推鼻梁上的大眼镜,一脸诚恳:“同学一场,我们好像还没讲过几句话嘛。”他记得他跟她一句话都还没说过的。

有那么一会,他差点不想走了。但主意已定,无法改变。

他爽朗地跟他们说再见。潜意识里他是当作永别――似乎从此将天各一方,大家一辈子再不会逢面。出门,展翅而去――眼下,这是刘梦轩唯一的主题,这是他盼望已久的事情。

是的,他要走了。前面,那寥旷、迷蒙的远处,那明天,将会是什么样?那才应该是更好的开始呢――是吗?

 

田鹤、邵白、地生,还是这三位老伙计,他们请刘梦轩喝最后的酒。刘梦轩没喝几口就放下杯子。他已经坐不住。

他们送他到南窑,陪他上车寻座位。火车一声尖叫,随即开始放气,他仨赶紧下车,然后站月台上朝他挥手。

直到火车驶出老远,沉入无边的夜色,一切都安静下来――除了哐当哐当旋转的车轮,除了窗外飒飒风声――这时,似乎才回过神的他,突然感受到一种离别的惆怅,像胡椒粉腾起的浓雾,辛辣、强烈地呛入鼻腔。他想哭。想放声嚎哭。

他费劲地朝上提起又厚又重的窗玻璃,让凉气更多地涌入,同时他自己则尽量把头和胳膊伸出去――一整夜都这样,几乎没阖眼。额头、耳朵、面颊,还有手臂被冻得僵痛。

三夜两天,兴奋又伤感。火车带着他穿隧道过荒野。一路上,他几乎没说几句话,懒得跟任何人搭腔。这是他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遥遥几千里孤单地旅行,第一次从西向东横穿南中国大陆。

 

他在杭州呆了半月多,就住在西湖边的海军疗养院。结识了一堆新朋友,让他又兴奋起来。是的,天朗地豁,心情欢畅。白天上玉皇阁喝龙井,黄昏走苏堤游断桥,还去钻一个名叫“瑶琳仙境”的溶洞。是的,他满血复活,开始大展云南人喝酒的风采。来自湘西的老龚,一个皮肤黑得像佤族的家伙,他们一见如故。一天夜里,两人在湖边灯影下把盏共酌。“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先是各自喝光一瓶500毫升装的竹叶青,然后再各来六瓶啤酒,双双酩酊大醉,不辨东西地相扶而归。

在这西子湖畔,刘梦轩也遇见了新的姑娘。漂亮得像仙女的她,送他一张她自己的照片,照片背后留了地址,还在他本子上写了一行字:“愿我们的友谊长存!”友谊长存?接着,室友山西老周说,“小刘,你怕该给小周送一个戒指吧?”半玩笑半认真的口吻。

戒指?刘梦轩头一回听说。戴指头上的?――他只见过顶针,母亲套着指头纳鞋底的。除此之外,他从不曾留意过,有些女孩子是否还戴着一种叫戒指的玩艺?而送个戒指又是什么意思?

当然,他迅速搞懂是啥意思。原来,男女之间美好的关系,到最后都需要进入一个千篇一律的模式?对此他没兴趣。何况――他不大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她。他想了想,又想了想――是的,眼下他并不特别地想对某一个姑娘,对任何一个具体的姑娘特别地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他也不想被什么金箍银环之类的东西箍住―― 凭白无故要去受束缚?这,他根本不乐意。

他那颗年轻的心,像野鹤,伴高天流云,怀着飘悠的憧憬,他只想无羁无绊自由飞翔――即使遇上地球上最迷人的公主,这时的刘梦轩,也难以深情款款专注如一。是的,才刚刚起飞,还远不是考虑安栖的季节。

无论如何,这段日子令他非常开心。所谓笔会,他一个字没写。他没心思。此后至今他再没回过杭州,偶或想起,心头便充满某种感念。跟唐诗宋词,跟青蛇白蛇雷峰塔无关,杭州,只跟刘梦轩青春成长的遭遇有关――怎么说呢,他甚至有那么点感激:这座妩媚、温婉的城市,曾经抚慰过一个迷惘的小青年。甚至,它几乎是救了他。

或者说,21岁这年的夏天,他差点就留在了杭州。

旅行是最好的良药。

刘梦轩不愿结束这段新鲜、自在、开心的旅行。他一再推迟归期。他决定继续往东,到上海去。他有一个同乡朋友在那里上学。

上海很热,却湿润,不像昆明。还有,那华东师大食堂的米饭,不是用木甑子,而是用一种宽大、平底的铁屉蒸出来的,这个细节令刘梦轩这个乡巴佬好奇不已,因此也觉得那米饭的味道十分香醇、可口。

他还想去舟山群岛,想去看看大海。

 

 


  (待续)

 


 

详见:阳光灿烂(“六十年代生人”的青春祭)| --陆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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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朱莉娅 2012-7-8 00:40
言不由衷,整个人老在走神
回复 闲心 2012-7-8 10:15
 所有的夏天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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